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位考生,2019年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将陆续展开。华慧考博为大家提供2019年各大院校博士招生简章、考博招生专业目录等招生信息。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华慧考博还为广大考生提供了考博英语历年真题、部分考博院校专业课真题以及其他考博备考资料。如有需要,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以下是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大学,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9年学校有12个二级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介绍
(湖北省重点学科、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
民族学是中南民族大学设立最早、实力最雄厚的传统学科之一。2006年获二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获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获批设立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设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教育、民族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民族学是中南民族大学积淀最为深厚的特色重点学科。1951年,创建民族研究室,民族学家岑家梧先生等参与了全国民族调查,为土家族、黎族等中东南民族识别做出了突出贡献。1983年,著名民族学家吴泽霖先生创建了国家民委直属重点研究机构——民族研究所,随后又创建了国内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目前,民族学一级学科所属有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民族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治理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散杂居民族问题研究专业委员会、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中心、湖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湖北区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等十余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和基地,中国武陵山减贫与发展研究院、中南民族大学与湖北恩施州共建“恩施发展研究院”等研究平台也依托该一级学科。该学科还建设有设施完备的“民族学人类学文献资料中心”和“民族学人类学田野调查实验室”,中国第一个民族学博物馆也是该学科的重要科研平台。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现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民族学本科专业是教育部特色品牌专业,“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平台。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已形成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数十年来,为国家和社会特别是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形成较为成熟的学科团队,现有博士生导师24人,十余人次获得国务院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高层人才、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湖北省特殊津贴专家等,十余人次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和省级学会组织副会长及以上学术兼职。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学术研究成果丰硕,近十年来,累计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70余项,发表和出版论著近600篇(部),有5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特别在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该学科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在2017年公布的全国学科排名中,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名列第三名。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介绍
(湖北省重点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是中南民族大学最早设立的学科之一,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学校1952年建校之初的“语言文化班”。2018年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北省重点学科。现设有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该学科现有教授1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湖北省教学名师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津贴专家3人,有17位教师曾赴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和南非等国从事科学研究或学术交流。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19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哲学研究》、《文学遗产》、《民族研究》、《文艺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4项。现有实验室5个,实习基地30余个。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中心是湖北省重点人文社科基地。
二级学科博士点介绍
030401民族学
民族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散杂居民族研究”、“社会人类学”和“民族药学”三个研究方向。
“散杂居民族问题”研究方向,立足中南,兼顾全国,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的理论和方法,对长江流域以及中南地区散杂居民族的历史与现实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散杂居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主要着力点有二:一是加大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力度,着重研究影响散杂居民族的突出问题,如散杂居民族关系、省际结合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半县、直过民族等问题。二是关注回族以及伊斯兰教在散杂居民族问题上的突出地位和特殊影响。这是国内唯一以散杂居民族作为研究对象的博士研究方向,设点15年来,已经培养出数十名本学科领域内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
“社会人类学”研究方向,注重运用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结合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政策科学等学科的方法和理论,对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变迁,以及因社会变迁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研究对象上,侧重对当代中国社会存在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现象进行人类学田野调查;学理上,注重探讨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生成及其运行的社会逻辑;应用上,注重探求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的本质和特性,致力于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并致力推进其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民族药学是研究少数民族药物的基本理论、文化、基源、化学成分、安全性、临床应用等知识的学科。主要结合整理民族药历史文献和民间用药知识、经验,研究涉及民族医药理论、文化传承、药用资源的挖掘,并利用现代科技的优势和先进方法,以民族药物的活性物质、生物活性成分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提取分离方法及分子结构鉴定、临床药效学的物质基础等为研究内容,进行深度研究并开发利用。其研究成果将作为大健康产业的一部分,对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扶贫开发等有重大意义。
本学科研究成果丰硕,出版了《散杂居民族概论》、《诸马军阀集团与西北穆斯林社会》、《族群性的建构和维系——一个宗教群体历史与现实中的认同》、《民族文化与社区和谐——回族社区的调查与分析》等 20多部著作、160余篇论文,并有多项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和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等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承担的国家、省部级等课题有20多项,如 “西部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与社会稳定对策研究”、“长江流域散杂居区文化多样性与民族关系研究”、“民族文化与社区和谐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族政策对我国的启示研究”等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民族政策与社会发展”和“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三个研究方向。
“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同时重视研究古今中外民族问题,特别是当代的民族问题,揭示民族发展和民族问题发展的规律及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原则和政策。
“民族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现实问题。以应用研究为特色,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研究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研究相结合,着力解决当代中国现实的民族问题,探索民族政策的与时俱进,推进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创新与发展。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方向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在系统研究和学习国内外行政管理理论和民族理论与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民族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相关方法,以问题为导向,探索与分析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公共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不断完善和推动我国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本学科在国内权威及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其中“民族利益问题研究”、“民族政策评估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城市民族工作研究”等论文,《中国民族自治地方发展评估报告》、《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完善与创新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族政策》、《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研究》、《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研究》等专著,堪称本研究领域中富有创新意义的最新成果。关于民族地区生态利益补偿理论、民族利益表达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对民族政策的完善以及民族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本学科获得国家及省部级项目20余项,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估与制度创新研究”、《我国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歧视与反歧视对策研究》等,立项经费达到200余万元。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5项,二、三等奖10余项。2008年,我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志着这个教学科研团队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准。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经济理论与政策”、“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两个研究方向。
“民族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民族经济学基本理论,并围绕我国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系列政策,深入研究政策的变迁与实践、以及效果评价与政策创新。该方向涵盖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金融发展、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扶贫开发等诸多方面。既注重理论创新,亦注重服务现实。
“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方向,围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入研究市场机制与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民族地区资本市场,以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民族文化旅游等问题,揭示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具有30多年研究生培养的深厚积淀,取得了一批丰硕成果,为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等国家战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近年来获得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招标课题、国家社科重点和一般项目等30多项;在《民族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著作30余部。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反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中国少数民族史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和“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两个研究方向。
“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南方民族与中央王朝之间、少数民族之间,在历史上的互动、交流、融合、共同发展的历史;研究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开发与发展的历史;注重对南方少数民族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南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黎族、畲族等中东南民族的历史与文化遗产,重点研究南方民族土司文化遗产、南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与开发,探索历史,关注当代,服务现实。
本学科研究在我校历史悠久,成果丰硕,主持完成了众多重要课题,其研究成果及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多项,如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研究”、“湘鄂渝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与旅游区社会文化变迁”、“少数民族农民工与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族地区体验式旅游开发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出版了《瑶族史》、《黎族史》、《土家族文化史》、《土家土司兴亡史》、《土家族简史》等30多部著作,完成了壮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布依族、毛南族、京族等13个民族简史的修订;在《民族研究》、《光明日报》、《江汉论坛》等期刊发表有重要影响的论文60多篇。这些研究成果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高度评价,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民委、湖北省二、三等奖17项。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研究方向。
“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研究方向,以南方少数民族艺术为重点,将民族学与艺术学的理论与方法相结合,研究少数民族艺术的文化内涵、艺术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关系,重点从象征人类学的视野研究少数民族的艺术文化;将理论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关注民族艺术遗产的保护,重点研究南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学科具有悠久的研究传统。早在20世纪30、40年代,著名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岑家梧教授即撰写《图腾艺术史》、《中国民俗艺术概说》等论著,在这一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校学者继续开展少数民族艺术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出版了《转型与发展——当代土家族社会文化变迁研究》《东方美学》《土家族民间美术》《中国南方各民族民间剪纸美学研究》、《黎锦研究》等20余部专著。在《民族研究》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了150余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近几年,获得“南方少数民族手工艺资源体系与基因要素图谱研究”“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现代利用与保护研究”“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发展与保护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
0304Z1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教育学原理”、“民族高等教育”、“民族教育政策与法规”三个研究方向。
“民族教育学原理”研究方向,侧重于民族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民族教育学科理论、民族教育发展理论、民族教育改革理论、民族教育价值理论、民族教育形态理论、民族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研究方法论以及当代民族教育热点等,旨在探索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性。
“民族高等教育”研究方向,侧重民族院校研究、民族院校学生管理、民族高等教育治理、民族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民族院校教师管理、民族高等教育史与民族高等教育比较研究等,旨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高等教育发展模式。
“民族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方向,侧重民族教育政策与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包括民族教育政策体系创新、政策内容及其体制机制、政策的设计与评估以及政策环境分析等。该方向涵盖民族教育法制建设、民族教育政策理论与实践、民族教育与区域社会发展等领域,旨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教育政策与法规体系。
本学位点的博士生培养实施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由学科二级点指导组组长统一协调。导师组成员由学科教授组成,可适当吸纳业绩突出的副教授或讲师参与。博士生的培养过程注重课程讲授、专题指导、学术讨论相结合,系统理论学习和自主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培养博士生的科研规范意识和富有创造性的科研能力。培养过程中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研讨会以及相关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
近几年来,本学科方向教师的研究成果丰硕,主持完成了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多项,如“中国特色民族教育理论体系研究 ”、“民族教育立法问题研究”、“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创新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政策绩效研究”、“西部地区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及特色研究”、“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少数民族基础教育政策研究”、“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认同研究”、“贵州省民族文化传承的课堂志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教育政策发展与实践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绩效拨款研究”、“地方教育政策与法规问题研究”等。在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民族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研究》、《民族院校学科建设战略研究》、《中国民族院校办学理念研究 》、《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创新研究》、《中国民族院校的定位与发展研究》、《一种分析范式:中国高等教育政策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绩效拨款模式研究》等专著20余部,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人民日报》等权威和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项,国家民委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奖项10余项。本学科教师还多次应教育部、国家民委、省部级教育管理部门的邀请,参加有关教育政策改革决策与咨询、教育法律法规修订等工作与研讨会,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好评。
0304Z2民族法学
民族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法理论与实践”、“知识产权与民族发展”两个研究方向。
“民族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研究民族法的地位、功能、调整对象、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等内容,以及民族法理论及相关制度的运行状况和民族法律规范的实践效果,其中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少数人权利法律保护等问题为研究重点。
“知识产权与民族发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与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关问题、民族地区知识产权理论与制度的特殊问题、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近年来侧重研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生物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等相关问题。
该学科点的教师,在《民族研究》、《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多篇分别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宪法年刊》转载或收录;出版《宪法的社会理论分析》、《统一•自治•发展——单一制国家结构与民族区域自治研究》、《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论》等专著;近5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三等奖多项。该学科点的教师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多次应国家民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的邀请,参加有关立法、修法研讨会,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与制度构建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050101文艺学
文艺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文艺美学”和“文学理论与批评”两个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方向,主要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审美价值、审美创造、审美鉴赏及其生成与发展规律,重点研究审美活动论、审美体验论、文艺本体论、文艺价值论、文艺美育论等问题。
“文学理论与批评”方向,主要研究中外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发展历史与现状,探讨文学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及在此指导下文学批评的实践方式及其形态,重点揭示文学本质、文学创作、文学文本、文学接受、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阐述文学批评活动的主体、客体、标准、方法、体式以及文学批评写作的基本要领。
本学科始建于1981年,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被批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现有教师7名,其中教授4人,博士生导师2人人。近年来,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或青年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哲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9部,获省部级科研奖3项。经过近40年发展,创建了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出版了《民族美学》辑刊,为博士生培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汉语言文字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汉语词汇学”和“语用修辞”两个研究方向。
“汉语词汇学”方向主要研究汉语词汇,运用现代技术和方法,研究汉语词汇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包括对汉语疑难词、常用词、方言词、外来词、新词的研究,广泛吸收现代语义学、认知语言学、语法学、词典学、逻辑学等相关学科的成果,探讨汉语词汇若干重要问题。
“语用修辞”方向主要研究汉语语用修辞,运用普通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言生态学、语用学和修辞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阐述语言运用的实践原理和文本修辞的艺术规律,尤其关注新时代语用修辞的新动向和新面貌。既注重语用修辞的理论研究,又强调语言事实的实地调查。
本学科创始人严学宭先生在民族语言、古汉语音韵领域卓有成就,陈克炯先生的《左传》语言研究影响深远。经过数十年发展,现有教授5人,省级名师1人,博士生导师2人,具有培养博士生的丰富经验。本学科研究成果丰硕,主持完成了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中国语文》、《方言》、《民族语文》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研究成果多次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古代汉语”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三个研究方向。
“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方向,主要研究这一时期文学及文学理论的发生及其演化,涵盖诗歌、散文、赋及小说等文体,尤其注重文学规律及规律发生的理论研究。
“唐宋文学”方向主要研究唐宋诗词和古文,重点关注唐宋诗词的艺术特征、发展规律及传播接受过程。研究路径上注重文献考订与理论阐释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尤其注重数字人文技术的应用与拓展。
“元明清文学”方向主要研究元明清诗文。重点领域有文学流派研究、明清诗学研究、近世学术流变研究及近代文学与文献研究等,在研究方法上注重文史哲研究的融会贯通。
本学科历史悠久,成绩显著。林之棠先生的《诗经》及元曲研究在学术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王兆鹏教授的《词学史料学》是词学研究的必读书目。近年来,本学科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出版有《先秦文学发生研究》、《唐宋词史论》等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和“中国现当代文学与中外文化”两个研究方向。
“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方向,主要探究百年来新文学思潮及重要文学现象,在现当代文学思潮与文化语境下开展中国现当代重要作家作品研究。
“中国现当代文学与中外文化”方向,主要在中外文学与中外文化关系的总体格局中探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发生、发展问题,深入考察现当代重要作家作品与中外文学传统之关系。
本学科现有教师7人,其中教授4人,博士生导师2人。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多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种,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多项。“中国当代文学史”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是中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特色鲜明的二级学科。该二级学科博士点暂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一个研究方向。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方向以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与作家文学为研究对象,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史,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之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与世界其他民族文学之间、少数民族文学与少数民族艺术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的身份认同等。尤其注重研究各民族的神话,研究各民族神话的形态,活态传承及其与民族文化起源、民族文化记忆的关系。
本学科自1950年代以来,在土家语研究、女书识别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少数民族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研究领域有开拓性的成果。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中国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的梳理、现当代少数民族作家专题研究以及土家族诗歌史研究等方面。民间文学研究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关于中国创世神话形态的系统研究以及美国国会图书馆瑶族文献中的民间文学研究等方面。本学科教师成果丰硕,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0多项,在《文艺研究》、《民族研究》、《民族文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
民族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一览表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导师姓名 |
030401 民族学 | 02社会人类学 | 哈正利 |
01民族药学 | 刘吉开、梅之南 | |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01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 | 李吉和、雷振扬 |
02民族政策与社会发展 | 李资源 | |
03民族地区社会治理 | 吴开松 | |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01民族经济理论与政策 | 李俊杰、陈祖海、成艾华 |
02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 | 张跃平、李忠斌 | |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 01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 | 段 超 |
02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 | 田 敏 | |
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01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 | 柏贵喜 |
0304Z1民族教育 | 01民族教育学原理 | 康翠萍、孔凡哲 |
02民族高等教育 | 陈达云、杨胜才 | |
03民族教育政策与法规 | 王世忠、罗建河 | |
0304Z2 民族法学 | 01民族法理论与实践 | 潘红祥 |
02 知识产权与民族发展 | 严永和 |
注: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满6年(截至2019年9月)。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中旬至3月初。我校博士生招生一年一次,博士生招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考生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公布“报名须知”。
三、报名手续
(一)凡符合我校博士生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报名费及材料一律不退。
(二)已通过网报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者不提供)。
4.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学位证明书。
5.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专业论文(复印件)2篇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
6.定向培养的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考前一天)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身份证;
3.发表论文原件。
四、考试(初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4月(详见我校公布时间)。
考试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5号教学楼
初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英语科目使用湖北省博士招生英语联考试题,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时间:详见我校公布时间。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专业综合面试。
对达到初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2019年我校各专业共计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 8人,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详情届时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不超过6年。其中,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6年,第一学年必须脱产在校学习,由博士研究生与研究生院(部)签订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2、学费: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共计30000元。
3、奖助学金:为落实《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民大发〔2014〕12号),调动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我校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备注 |
博士研究生 | |||
一等奖学金 | 20% | 12000 | |
二等奖学金 | 40% | 10000 | |
三等奖学金 | 30% | 6000 |
(4)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博士生每人每月400元;助教津贴按研究生承担教学工作量,博士生课酬按讲师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七、其他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