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度博士招生已经基本结束,目前大部分院校已进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接下来大可以开始准备2025年博士招生报考了。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将及时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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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双城之“滨城”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025年我校预计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人),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其他考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一)非定向:录取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须全脱产在我校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定向:仅指“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学期间其户口、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执行。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按学年缴纳。
(二)奖励与资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五、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类博士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类博士生在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须在2025年博士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6.两位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撰写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7.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考生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
(二)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上述条件的第1、2、4、5、6、7项要求,且符合《天津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4〕85 号)所规定的条件。
(三)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除需满足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考生须在博士报名期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少民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我校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名。
(四)考生还应满足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招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六、招生专业及导师信息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信息见《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七、报考流程
2025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接受“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第二批次仅接受“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次考生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2025年2月5日9:00-2025年2月28日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通过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取报名号。
2.缴纳报名费:2025年2月28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缴费确认。报名费为140元每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请考生不要重复缴费。
3.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其中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25年3月7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报名材料,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本校考生盖所在学院公章。
考生在报名前应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导师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以下简称《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3)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即“少民骨干计划”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考生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3)《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书》(附件4)
内容包括: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能力、取得的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4)《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5)
须有两位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
(5)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6)成绩单
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证明。
(8)硕士学位论文
非应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
(9)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如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10)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1)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未说明的应提交原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保留好原件用于查验。材料须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固定,首页为空白页,注明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以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纸质版材料应在2025年3月7日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至报考学院,采用邮寄方式(限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的须在邮寄信封注明“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及本人姓名。纸质版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
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将上述材料的第(1)(2)(3)(5)(6)(7)(10)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2025年博士报名-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报考导师姓名”,并在2025年3月7日前将PDF文件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
5.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请关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二)第二批次考生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2025年4月10日9:00-2025年5月20日22:00期间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通过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取报名号。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缴纳报名费:2025年5月20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缴费确认。报名费为140元每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请考生不要重复缴费。
3.网上报名时注意事项同第一批次报名。
4.提交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25年5月23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报名材料,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同第一批次。
5.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2025年6月上旬,具体请关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三)考核
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进入考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材料初审和综合考核。
1.师生互选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需及时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由导师在深入了解考生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学院可视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进行调剂。
2.材料初审
报考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形式审核包括报考条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内容,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报考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收到《初审合格证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环节需缴纳考核费90元每人,由学校统一收取。
3.综合考核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①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招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英语水平认定为合格。
②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分或IELTS(A类学术类)≥5.5分或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分或WSK(PETS5)≥60分的,且取得成绩时间在规定期限内的,英语水平认定为合格。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以上英语成绩不设时间限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以上英语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即2022年1月之后取得的成绩视为有效。英语成绩证明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具体考核形式按照各招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执行。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英语水平认定不合格或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招生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日。
3.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身份及档案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其他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八、其他说明
(一)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考生须事先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报名费及综合考核费一旦缴纳,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机会。
(三)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应届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督查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处理结果下达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受理邮箱:tjkdyz@tust.edu.cn(优先)。
受理电话:022-60600124,022-60602018。
十、联系方式
1.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2.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0600124、60602018
电子信箱:tjkdyz@tust.edu.cn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西院言泉楼202室、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9号楼112室
附件:
3.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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