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5年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年度博士招生考试已正式拉开序幕,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初试或初审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5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 老师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欢迎广大考生关注华慧考博微信公众号(huahuib2c),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配合!
天津大学2025年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积极响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要求,促进海南省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结合《天津大学海南国际学院建设方案》,发挥天津大学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和优势学科的引领效应,加强校地全面合作,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现对2025年海南专项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方式
本专项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2025年海南专项总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学术型博士计划不超过10人,专业博士计划不超过10人。
招生导师和专业涉及管理与经济学部(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科与工程、资源与环境、机械),智能与计算学部(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土木水利)以及医学院(临床医学)等。具体招生导师和专业名单详见附录或点击此处查询。
三、报考要求
1.考生应充分了解本专项的培养目的,同意本专项的培养要求,能够赴当地参加考核并遵守招生选拔纪律要求,签署有关专项计划培养协议。
2.考生须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和各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详见天大研招网http://yzb.tju.edu.cn/博士招生栏目或本简章第七部分链接)。并在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8.92/bszs/)中完成报名,并上传报考材料。
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一栏选择“海南专项”。
3.报考非本简章目录的导师和专业无效,不予审核。
四、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按本专项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在第一学年内于天津大学本部(天津)相关学院完成理论课程学习。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和毕业论文等。原则上整个培养周期在海南自贸港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符合天津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天津大学发放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五、招生程序
考核内容:参见报考学院2025年相应类别的博士招生办法,详见第七部分招生简章。
考核时间:2025年 5月10日(如有变化另行告知)
考核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地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大道39号。
具体考核安排,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请及时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
六、录取与调档
根据本专项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限学术型博士)以及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限专业型博士):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且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期间,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参见《天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及其相关报考学院的实施细则。
2. 《天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点击查看。
3. 《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点击查看
八、联系方式
1.天津大学招生学院
2.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7409520
联系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注:
1.上述招生数量和专业或根据生源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导师和学院可根据情况组织调剂。
2.※王文俊团队成员包含王文俊、金弟、邵明来、李雪威、王博。
3.※练继建团队成员包含练继建、刘润、马超、王海军、苑希民、张金良,王继敏老师,张庆河团队成员包含张庆河、张金凤、袁林、张浦阳老师,录取阶段根据综合情况或调整录取导师,请考生知悉。
4.专业型博士是指“工程博士”。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