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欢迎广大考生咨询(微信号huahuikaobo),华慧考博官方电话(4006224468),QQ群(611435032)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配合!
上海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依据《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遵循“公平公正,集体评审;尊重学科,科学考核”的基本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
2.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和综合考核评审小组。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教务员等人员组成;专业能力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评审,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和综合考核评审小组由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至少5名成员组成,成员应由各方面素质过硬的教学科研骨干担任,小组负责人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
二、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列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缴纳报考费用。
1.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须按我校当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登录网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扫描版报考材料。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材料目录(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编号、申请学科及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等信息);
(2)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均需专家手写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请妥善保留好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以便后续录取后,提交学院辅导员,归入人事档案);
(4)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原件及由研究生院[部、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则应当提交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在材料目录页注明“同等学力报考”;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5)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6)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连同刊物封面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材料;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的《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届时请从教育部门户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下载);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9)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10)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不限、字数不少于3000字);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2)各类获奖证书;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立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须按我校当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下列材料原件交至我院,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3)两份本校申请学科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
注:考生如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从而无法参加综合考核的,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能力评审以及综合考核。
1.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依据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本招生办法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看。
2.专业能力评审
专业能力评审由专业能力评审小组负责。专业能力评审采用按报考导师统一评审,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人采用统一评审标准、评审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能力审核的名单。
专业能力评审标准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分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评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生源不足的除外)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3.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学科和专业基础、综合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设计、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2)根据以上综合考核的三部分内容相应地生成外国语成绩、学科基础成绩以及综合考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核总成绩由学科基础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相加而成,总分为200分。外国语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须对综合考核的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5)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待学院确定后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硕-博连读”考生仅且必须参加综合考核。
五、录取工作
1.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排名由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择优录取。考核过程中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排名方式:按报考导师进行排名。
六、联系方式
生命科学学院网址:https://cls.shn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1-64322599、021-64323612
七、其他
本招生办法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