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

2023-05-05 17:40点击次数:2334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

2023年一年一度的博士招生考试已经基本接近尾声了,大部分院校已经基本结束了初审或者初试,接下来广大考生们都比较关心的考博成绩公布时间、考博复试时间、考博面试考核安排等问,华慧考博老师都将为大家及时更新公布!各位考生如有关于考博的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慧考博咨询。

如对考博备考有任何疑问,请大家关注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华慧考博2群:181131985、华慧考博6群:434135037、华慧考博7群:176325252、华慧考博4群:184307274.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大家!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

各相关二级单位、全体博士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已发布。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指导及监督下,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1个(学术学位26个,专业学位45个),前期“申请-考核制”招生已占用招生计划23个,普通招考环节招生计划为48个(学术学位14个,专业学位34个)。

二、复试分数线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安排

三、复试原则及名额确定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差额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一)学术学位(1005中医学和1006中西医结合所属各二级学科)

1.第一轮复试。根据学博招生计划情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导师队伍情况,每位导师可在报考本人的上线考生中招录1人。

2.具备以下条件的导师,可自愿填写《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增招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申请在自己名下进入复试的考生中增招1人。

(1)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62周岁以下)。拥有国家级称号且主持有在研国家级课题的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65周岁以下)。

(2)培养博士研究生已满3年,且培养质量较好。

(3)在2023年度“申请-考核制”招生环节未招收博士生。

(4)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出现学位论文盲审不合格、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现象。

(5)经费充足。至少承担1项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在研纵向科研课题可支配经费总计≥30万元(横向经费按1/3折算)。课题经费只计个人在研科研课题经费(含已到账的配套经费),不含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工作室经费、课程经费及研究生培养经费等,以导师所在单位财务处和科技处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依据申请导师的科研经费数额排序。

3.第一轮复试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下一步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专业学位(1057中医专博所属各二级学科)

1.第一轮复试。

根据专博招生计划情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导师队伍情况,每位导师可在报考本人的上线考生中招录1人。如有多名考生上线、且未招收2023年度“申请-考核制”考生,可在报考本人的上线考生中招录第2人(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博导除外)。

2.第二轮(调剂)复试。

具备以下条件的导师,可自愿填写《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收调剂生申请表》(见附件3),经批准后,在本人招生二级学科招收调剂考生1人,招生研究方向与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1)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62岁以下)。拥有国家级称号且主持有在研国家级课题的导师,可放宽至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65岁以下)。

(2)培养博士研究生已满3年,且培养质量较好。

(3)在2023年度“申请-考核制”招生环节未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4)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出现学位论文盲审不合格、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现象。

(5)经费充足。至少承担1项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在研纵向科研课题可支配经费总计≥30万元(横向经费按1/3折算)。课题经费只计个人在研科研课题经费(含已到账的配套经费),不含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工作室经费、课程经费及研究生培养经费等,以导师所在单位财务处和科技处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具备招收调剂考生资格的博导名单及申请调剂考生的报名条件要求,在第一轮复试结果公布之后发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专博考生和符合专博报名条件且未被录取的学博考生,可按发布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表见附件4)。调剂复试相关工作要求与一志愿复试要求相同。

3.第二轮(调剂)复试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四、复试安排

复试由导师招生学科所归属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各相关二级单位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

导师工作所在各二级单位要做好复试的配合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复试时间为2023年5月9日-5月10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二级单位通知复试考生。第二轮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负责组织实施的二级单位须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方案中应包含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流程等,以及专家、秘书、纪检、身份审核、录音录像等人员安排。《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增招研究生申请表》和《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收调剂生申请表》由导师招生学科所归属的二级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审批。工作方案与《增招申请表》和《招收调剂生申请表》(申请表均须附佐证材料)均需于5月8日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三)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四)报到及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应提前向二级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报到。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医专博的考生还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规培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均报到时现场核验,复印件均收取留存备查。应届考生如毕业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学信网的学籍证明(有效日期至2023年10月1日之后);如未发放规培证书,需提交规培单位开具的规培证明。

(五)复试要求

1.复试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秘书1人(需单独设立),负责全程记录复试过程。招生专业相近的导师可联合复试。

2.复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对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应考察其临床实践能力。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得分填入《河北中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5),由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于复试结束当日交至研究生学院。

3.复试由各二级单位指派纪检人员进行监督。

4.二级单位负责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纸质及音像资料至考生毕业。

五、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

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311-89926535   蔡老师

基础医学院(1005中医学学科)         031189926262    韩老师

中西医结合学院(1006中西医结合学科) 0311-89926292   陈老师

第一附属医院(1057中医专博)         0311-69095029   刘老师

研究生学院和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研究生学院0311-89926813;纪检监察室:0311-89926053。

此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增招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收调剂生申请表

附件4 河北中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5 河北中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辅导课程
考博精品辅导课程 课程简介 课时 学习费用 免费试听 立即报名
考博英语VIP通关班 全程1对1专家辅导、报名即签协议、赠送全套复习资料 200课时 5980元
考博英语协议通关班 所有的专项;名师课程,详细讲解专项的解题思路、方法和技巧。 200课时 3980元
考博英语系统全程班 所有专项+冲刺班课程 名师授课 随报随学 200课时 1880元
医学VIP通关班 全程1对1专家辅导、报名即签协议、赠送全套复习资料 200课时 5980元
医学系统全程班 医学统考所有专项+冲刺班、详细讲解各专项解题思路、方法和技巧 200课时 1880元
考博英语真题班 10年跟踪研究真题、呕心沥血之作、北大 清华 中科院 社科院 医学 复旦 华科 湖北联考 30课时 780元
首页 关于华慧 联系我们 支付方式

服务热线:400-622-4468  北京华慧东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4-2024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东关村良乡东路1号-15  www.b2cedu.com  京ICP备090213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