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2025年度博士招生考试已正式拉开序幕,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初试或初审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5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 老师为大家更新2025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欢迎广大考生关注华慧考博微信公众号(huahuib2c),华慧考博频道或者咨询华慧考博官方电话(QQ同步)4006224468,入群确认信息请填写(华慧考博咨询老师)加入群以后,请务必修改你的群名片为你的姓名。谢谢配合!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进行选拔。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葛毛毛 李云燕
成 员: 陈蔚 冯驰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李旭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邢忠 曾旭东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将按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组建不少于5人的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院将按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方向组建不少于7人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创新意识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将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历博士11名【含3名直博生】,全日制专业博士14名。
招生计划增减,最终以教育部和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符合《重庆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章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4月17日前,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资料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审查的考生,视为报考完成。
申请资格通过的申请人,请2025年4月20日前(以邮件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拟录取),通过学院指定邮箱(yjb2007@vip.163.com)提交学术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考生均需如实填写《学术申请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一,请考生按模板自行绘制成EXCEL表格),并将有效学术申请材料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学术成果须为近五年(有效时段为2020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以发表/出版时间或颁证时间为准)考生在报考学科及相近领域所获,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及其他官方证明。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组织为1个独立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兆,命名方式:学科-姓名,如 “建筑学-张三.pdf”。
2)学术成果中的期刊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的扫描件;书著教材等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个人负责的主要代表性页面(5~10页)的扫描件;其他成果按实际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提交。
2.申请材料审核
4月24日前,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相关学科的学术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在4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025年5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综合考核
2025年5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
专业基础(2999)测试:个人基本情况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教育背景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博士阶段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专业综合(3999)为2小时专业笔试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时间及地点见后续通知。
综合面试:专家组(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考核,包括英语口语对话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能力学术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综合面试成绩(英语测试专家同时给出1101英语成绩)。
5.体检要求
考生须在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综合考核成绩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3.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规则如下: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综合面试、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指标拟录取。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定向博士招生计划如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等除外)指标转让本学科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
5.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6.有剩余招生指标的导师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由学院发布招生需求信息,包括招生导师、招生学科、招生名额等内容。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考生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重新进行专业基础、综合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排序和拟录取规则同“第一志愿拟录取方案”。
调剂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7.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不合格 (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2025年5月7日前通过GAS系统提交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并在学院官网上进行成绩公示。
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复议决定还有异议,由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