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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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突出的科研能力、高度的创新精神、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人文素养等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晓浩
副组长:罗 忠、邓 伟、熊健汝
成 员:王 旭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院督导担任,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督导工作。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生命科学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11人(已接收直博4人、硕博连读1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4人。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网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报名完成的考生请及时加入QQ群(群号:809291819),关注群内通知信息。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招生简章要求于3月27日上午10:00至4月10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http://syk.cqu.edu.cn)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4月12日前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2王老师处,联系电话:65678491。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4月17日前,学院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完成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含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2.申请材料审核
普通招考考生:学院于4月22日前由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通过)。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由学院在4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和综合考核一起进行,由考核组逐一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2025年5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QQ工作群通知。
(2)学术水平考核内容: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
(3)学术水平考核形式(包括英语):以面试进行,面试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进行录音录像,考核过程按要求进行书面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该科目成绩权重为50%。
5.体检要求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考生自行到学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综合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15%+综合面试×65%。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拟录取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拟录取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基础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进行二次排名。
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3. 调剂录取
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调剂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不重复考核的原则,调剂考核可仅开展学术水平考核,考核成绩经学院审核认定后,重新计入申请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程序及要求按照学校发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4.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
(2)考核成绩中任一科目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将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按时在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官网上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23-65678491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492 邮箱:sm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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