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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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1.选拔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考核目标
1)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具有献身科技、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具备独立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熟练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熟悉本学科专门领域的发展动态;
3)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咨询与管理的能力;
4)能胜任政府部门和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公司企业等所要求的科学研究、专业教学和培训、咨询与决策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清平、何强
副组长:陈一、高微
成 员:阳春、杨永川、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
秘 书:王岳川、郝梦冰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由招生导师或招生导师组成员(招生导师指定1人)以及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下达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28人,专业型博士研究生12人。拟录取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直博生5人、硕博连读生3人,拟录取生态学专业直博生1人、硕博连读生1人。普通招考招生指标学术型18人、专业型12人,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资源与环境及土木水利四个专业。后期招生计划如有增减,以教育部和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可以招收“重庆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的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除满足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于4月17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官网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相应学科、专业类型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学科背景、学习情况、学术水平、培养潜力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评分,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将于4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根据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4.综合考核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均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由相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招生导师(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50%。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
5.体检要求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需到学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以《关于重庆大学拟录取研究生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s://yz.cqu.edu.cn/news/2022-04/1853.html)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其中:综合考核各科目相应成绩=招生导师考核成绩×50%+学术水平考核组其他成员考核平均成绩×50%(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核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不晚于2025年5月5日,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2.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分类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均应遵循这一拟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公示。
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以及专项支持指标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的其他招生导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方可参加调剂录取。调剂招生录取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到60分;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37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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