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025-11-28 15:23点击次数:64

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2025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博士招生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折最新情况。请大家即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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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统计学院2026年将采用本科直博和申请考核2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按招生方式分批次遴选、录取:先进行“本科直博”的遴选与录取(录取人数已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再进行 “申请考核”的遴选与录取。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统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分别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不通过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一)报名

1. 我校分秋季与春季两批次组织考生报名、考核与录取,秋季批次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2月11日16:00;若秋季已招满,春季不再招生;是否开放春季批次招生,届时见相关公告。

2. 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 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3. 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请注意专家填写链接的有效期限为7天,逾期无法提交)。                     

4. 本科、硕士阶段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本科、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内容、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7. 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 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四六级、托福、雅思等成绩单复印件)。

9. 各类校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0.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三)寄送材料

1. 按“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的顺序排列的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中的1-10材料纸质版(第3点推荐意见除外)。

请在2025年12月11日前(含2025年12月11日当天,以快递单上显示的寄出时间为准)完成上述报考材料1-10 的寄送(第3点推荐意见除外),具体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A座1704,李老师收,电话:021-62231531。

寄送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并在信封袋上注明: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申请材料-报考院系-姓名。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切勿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不利于归档,但需用燕尾夹夹在左上角,以免散落遗失。

注意: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六、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核),申请人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将在2025年12月16日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 专业资格审核拟于2025年12月19日前完成。

2. 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最终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 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拟录取导师。

4.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量化细则如下:

(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满分15分);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满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满分35分)。

5. 院系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及考生名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 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 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拟于2026年1月上旬完成,具体的时间、地点院系将及时通知考生。

2.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并将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在同一招生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 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6.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公示录取

院系提出拟录取名单并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拟于2026年1月9日前完成秋季拟录取,6月下旬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统计学院(联络咨询),李老师,电话:021-62231531,邮箱:ynli@fem.ecnu.edu.cn

统计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1- 6223 3715;电子信箱:mjli@admin.ec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54344721,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电话:021-54345003,邮箱:dean@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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