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在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2026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已于5月中旬基本完成第一批次的招考录取工作,目前部分院校已进入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招生考试阶段,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6年博士招生考试最新情况。请大家及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老师为大家更新2026年国内各院校的博士招生信息及备考经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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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在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为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高层次、领军型工程技术拔尖创新人才,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着力造就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亟需的技术与管理骨干人才,我校现启动2026年在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学院
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及交通运输五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此次招生为面向在职人员的定向培养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学院对应如下:

二、招生计划
(一)“三年一万人”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预计招收90人,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报考人应为企业推荐的重点攻关项目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具体要求请咨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二)产研融合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预计招收30人左右,含双高协同(南航与溧阳高新区)联合培养计划和面向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的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形式一般为非全日制。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已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须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6年,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且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
4.需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不含报考导师。
5.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方式和考核安排
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信息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队伍-导师介绍”栏目查询(网址:https://www.graduate.nuaa.edu.cn)。
1.时间:2026年5月1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sbm.nuaa.edu.cn),“招生项目”请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企业推荐的报考“三年一万人”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批次请选择“普通招考(在职工程博士-三年一万人专项)”。报考产研融合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批次请选择“普通招考(在职工程博士)”。
3.申请材料(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注意:材料严禁涉密)(1)《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签字盖章);
(2)专家推荐书2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格式,打印签名);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本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
(5)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完成上传。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并通报所在单位。
4.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等进行初审。
(2)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成材料审查专家组,对报考“三年一万人”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学院组成材料审查专家组,对报考产研融合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材料审查专家组对考生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等进行初选,根据初选结果,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
(3)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考核前现场向综合考核组织单位提交以下原件备查:
①《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签字盖章);
②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签名原件(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格式);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材料不全,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5.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在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考核采用线下现场面试形式,报考“三年一万人”专项计划的考生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牵头组织面试考核,报考产研融合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由报考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1.我校根据2026年招生规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材料、综合考核等情况择优录取。
2.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因考生个人与所在单位报考协调问题导致无法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录取考生不迁移户口、不调转人事档案关系,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和报考学院官网,相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网站公布。
3.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在职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活动时间:5月15日 -6月30日 (99元1对1辅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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