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202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27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即将拉开序幕,目前各院校正处于录取后续工作中。也有部分院校已经开启2027年的招生工作。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7年博士招生考试最新情况。请大家及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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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202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吸引优秀人才到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在2026年博士生招生中继续开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复试命题、考核小组专家遴选、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及保密培训。
组 长:王法山
成 员:宋玉彬、綦岩、包曙光、李朋、潘晓伟、张丽梅、王乐文、赵欣
2.按博士招生学科,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复试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且外语考核通过(或者外语免考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专业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各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授组成。申请人所报考导师不得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一)参照学校公布的《黑龙江大学202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注册合格且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科本年度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
1.符合《黑龙江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
1.符合《黑龙江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3.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一年级在读硕士生原则上应为本硕连读或提前修读硕士生;
4.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1次三等以上(含三等)学业奖学金或1次国家奖学金,原则上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且成绩优异。科研发展潜力或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此项规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5.经所申请导师同意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6.考生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能够非定向全脱产在学校学习(高校教师报考类别按定向报考,按非定向对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转至黑龙江大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鼓励毕业三年内的硕士生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7.所申请博士专业须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8.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申请前3年(2024年1月1日—申请日)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北大核心或CSSCI扩展版及以上);或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本科学报学术论文2篇;或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本科学报学术论文1篇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参与撰写导师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明确标注撰写3万字以上,文献整理类著作字数按70%折合、普及性著作字数按60%折合、译著类著作字数按60%折合),或者独立撰写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②参与导师作为主持人的省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国家级为参加人前5名、省部级为参加人前4名,排名不包括主持人),或者主持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者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导师作为主持人的重要横向课题(参加人前3名,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者主持一般横向课题(到账经费不少于2万元);③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国家级为前6名、省部级为前4名、厅局级为前2名,不含校奖)。
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同其导师共同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由导师和申请人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可视同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应届硕士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等级的奖学金1次,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且成绩优异;
(3)“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或国外高水平大学的毕业生可免除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
9.经所申请导师同意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10.学术成果突出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考生的年龄可放宽1至2岁,对发表成果的年限也可适当放宽。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及与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4.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08594
附件下载: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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