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2027年度博士招生工作即将拉开序幕,目前各院校正处于录取后续工作中。也有部分院校已经开启2027年的招生工作。接下来华慧考博老师将持续为大家更新2027年博士招生考试最新情况。请大家及时关注华慧考博网(www.hhkao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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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部分学科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
组 长:晏向华、丁立仲
副组长:单体中、任思丹
成 员:王自力、刘建新、李肖梁、杨明英、汪以真、周继勇、顾金燕、彭大鹏、潘玉春
咨询联系人:王清华
联系方式:0571-88982949,wqh@zju.edu.cn
申诉联系人:任思丹
联系方式:0571-88982643,rsd@zju.edu.cn
学院成立各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下同)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和主任负责制,负责组织本学科考生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各招生学科分别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研究生科统一组织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和材料预审(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工作,考生报考条件及递交材料要求详见动物科学学院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和材料预审不通过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三、材料审核
各一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公平的材料审核方案、评分细则和评价程序,并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就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独立打分并在评价表上签名。材料审核成绩总分100分,以专家的平均分计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各一级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差额考核原则(一般不高于1:3)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主任签名确认后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等。
(一)报考资格复查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具体复查内容如下: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推免生审查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普通招考考生审查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含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硕士毕业资格保证书。
(3)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核时间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考生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考生考核时间为每年11-12月(春季入学)和4-5月(秋季入学),请在报名后关注学院相关招生方向的考核通知;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考生考核时间为报名次年1月,具体时间将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直博和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考核以现场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基础理论包含在面试中。
(2)普通招考考生
学术学位和兽医专业学位普博考生的综合考核通过现场笔试+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见表1。
农业专业学位普博考生综合考核为现场面试,专业理论考核包含在面试中。
表1 普博生(不含农业博士)笔试具体科目

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笔试和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五)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理论×2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国家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和招生指标择优确定。
(二)综合考核拟录取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布,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三)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拟录取直博生请于2027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拟录取普博生请于2027年5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E253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2949
(四)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在报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过程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任何阶段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综合考核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在校学籍。
六、调档政审
学院党委负责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点击查看: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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