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6年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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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6年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根据《吉首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吉首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面考察、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素质。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复试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
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招生审核、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学院复试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体育科学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小组由体育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遴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工作。成员由本学位点具有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不少于5人,原则上有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都要参加专业复试工作。同时配备一名秘书全程记录复试情况。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资格
2026年我校博士招生复试分数线为:英语科目不低于45分,各专业科目不低于60分。
四、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确保考生联系咨询通道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学历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
4.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应届生提供,加盖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5.招生单位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2026年4月24-25日
2.综合面试地点:第六教学楼三楼博士答辩室(民族地区体育文化人培养培训重点基地)
(二)复试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评价,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方可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通过对考生外语水平的考核,了解学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口语测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满分共100分。
3.专业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
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本环节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
4.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方法见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下发的《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实施方案》。
(三)复试程序
1.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4月24日报到,同时完成审核材料提交等相关工作;
2.4月25日体育科学学院组织考生参加复试。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品德、外语水平、科研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
六、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语测试占10%分,专业面试90%)×50%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
1.录取名额
以学校正式下达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根据实际复试情况,可进行调剂。
2.录取原则
学院应严格按照《吉首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方向导师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二)调剂规则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启动招生计划调剂机制,一是招生导师无合格考生(含无合格考生报考,或者报考考生中报考材料审核不通过或初试成绩未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二是报考相应导师的考生,经复试综合考核,均未达到本学科规定的录取条件,调剂顺序。
1.学位点内调剂:优先同一招生方向内调剂,按照同一招生方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符合录取的其他条件;若相同方向内无合格生源,根据实际确定调剂相近专业方向。
2.跨学位点调剂:若学位点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调整相关招生计划到其他的学位点。
3.调剂仅限复试合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
(三)其他
1.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期内接受质询,逾期不予受理。
2.拟录取名单经省级招办、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学校对考生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违纪违规的受理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八、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应在拟录取结果公布后的7日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医院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在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十、监督与公开
(一)在考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二)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专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各环节予以巡视、督察。学位点博士招生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研究生院和学位点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监督举报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43-8561096,jsuyzb@j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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